一、主要职责
拟定本省气象事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负责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全省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气象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负责援疆及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管理气象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领导
郭雪梅 处长
高红涛 副处长
李春妍
三、联系电话
(0351)4076026